该项目由托克逊县库尔加依(克尔碱)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托克逊县红河谷村汽车营地公园建设项目打包组成,项目投资2.6亿元,项目投资主体为托克逊县白杨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县政府以经营收费权特许经营权为对价,特许期限为20年,预计投资收益率6%,主要操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
乙方应承诺在项目融资过程中,可以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企业融资筹集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并承担偿债责任。乙方对于项目融资所获得资金,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乙方融入资金的成本不得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0%。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项目所涉的任何资产上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亦不得对本项目所涉的任何资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乙方在合作期限内获得的项目收益、提取的折旧摊销费等应优先用于偿还外部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