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座焚烧处理3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含污泥处理),配套建设1×3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1×N6MW汽轮发电机组,年实际处理垃圾量为10.95×104t。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移交等工作,并通过“焚烧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发电并网/出售+每年垃圾处理补贴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招标人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及电费价格宏观调控。即阿拉尔市政府授予中标社会资本方设计、投融资、建设本项目工程的权利,以及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建成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的权利,社会资本方通过特许经营期的“经营性收入+每年垃圾处理补贴”收回投资及获得合理利润。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生活垃圾焚烧厂(发电厂)连同周边相关配套设施及所有项目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相关部门。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即以垃圾焚烧发电并网/出售电费收入为主,不足部分由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补助。 项目建设模式: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设计、全额投融资、整体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即 BOT的运作模式。
阿拉尔市政府授予中标社会资本方设计、投融资、建设本项目工程的权利,以及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建成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和管理的权利,社会资本方通过特许经营期的“经营性收入+每年垃圾处理补贴”收回投资及获得合理利润。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生活垃圾焚烧厂(发电厂)连同周边相关配套设施及所有项目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相关部门。 项目建设模式: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设计、全额投融资、整体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即 BOT的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