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汉江堤外,北起直河岔口,南止柴湖丹阳大道,全长17845米,占地20422.6亩。沿江建设绿化、亮化、城市地标雕塑,以景托园,集开放性、观赏性、游乐性、休闲性为一体的滨江景观带。
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政府指定的出资主体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股东协议,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组建项目公司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实施机构将本项目建设、维护保养权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范围仅指中标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的建安工程及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除此以外的运营由实施机构负责,不在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范围内。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主体及附属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并保证设施完好,满足正常运转,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服从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考核。项目合作期期满,无偿地将本项目及其相关资产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