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三个子项目: 1、蓝山县中医院、养老院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征地面积150.00亩,总建筑面积98600平方米,分两大板块建设。 1)蓝山县中医院:总建筑面积39300平方米(设计床位数500床),其中:综合医疗中心16620平方米,住院部828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床),康复中心7800平方米(设计床位200床),后勤服务中心3600平方米。 2)养老院:总建筑面积62300平方米,设计床位数1500床,其中标准床位1000床,高标准床位500床。包括老年公寓楼、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用品商城、食堂、酒店、老年服务中心。 2、蓝山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333.2㎡(合20亩),总建筑面积14246.9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61.8㎡(含蓝山县妇幼保健院11261.8㎡,中心供应室和食堂820㎡,垃圾和污水处理房120㎡,门卫60㎡。),地下建筑面积1985.1㎡,容积率0.92,建筑基地面积2393.2㎡,建筑密度18%,绿地率36.6%,停车位131个。 3、金石路建设项目 规划道路总长483米,路幅宽度24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经蓝山县人民政府授权,蓝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政府方出资代表和中选社会资本按照39:61的股权出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进行项目设计(充分听取采纳蓝山县卫计委、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的建议)、投融资、建设,并通过对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非核心医疗部分、养老中心和金石路的运营、维护以获取运营收益,同时接受政府方的监管。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的核心医疗部分由蓝山县中医院、蓝山县妇幼保健院运营、维护。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获取运营收益,收益不足以覆盖项目投资和合理回报的部分由政府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可用性标准和运营维护绩效标准等内容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