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沙雅县城乡供水水源地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养维护,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归沙雅县人民政府所有,社会资本方仅拥有项目资产的运营、维护管养权以及收取使用者付费的权利。沙雅县人民政府根据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对本项目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的绩效考评结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合作期结束后,社会资本方将所有公共资产无偿移交沙雅县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
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模式,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管养维护,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沙雅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