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21亩,总建筑面积220030.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部分。(一)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占地面积约99亩(65953.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779.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万康综合服务楼(包含日间照料、医疗配套设施等)、集合式老年公寓、居家式老年公寓、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配套幼儿园、商业、地下停车位。项目配套绿化面积20445.69平方米,道路及广场硬化面积37039.92平方米。规划停车位568个,其中地下停车位502个,地面停车位66个。(二)社会福利中心:社会福利中心规划占地面积22亩(14624.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51平方米。主要建设养老服务大厅、城乡低保服务大厅、扶优大厅、光荣院、军休所、救助站、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院。项目配套绿化面积5147.9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5663.81平方米,规划地上停车位89个。(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区域拟新建永安路,道路总长度394.52米,红线宽度36米,铺设给水管网总长394.52米、雨污管网1183.53米。
本项目拟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东明县人民政府授权东明县民政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SPV),东明县民政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合作期内政府方负责项目前期涉及到的手续协调办理,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可行性缺口费用的拨付、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项目公司负责办理建设过程中各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移交。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东明县民政局或东明县政府指定机构,项目移交资产应保证其功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