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江苏连云港临洪河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2)项目类型:新建项目。(3)项目所在地:连云港市东北部。(4)项目所属行业:环境保护(湿地保护)。(5)实施背景本项目重点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改善临洪河的水质,保护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抢救性保护临洪河口海岸滩涂湿地及保障候鸟迁徙中途停留站点,修复临洪河及浅海水域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并适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湿地科普宣教和湿地生态旅游休闲活动,弘扬湿地文化,发挥湿地公园生态、社会和经济等多方面效益。(6)实施机构:连云港市水利局。(7)运作方式:设计-建设-运营-移交(DBOT)。(8)合作期限:共计10年,含建设期2年。(9)项目公司本项目由政府方指定的国有资产出资方与通过法定方式选择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移交;项目公司中,政府方式出资占比35%,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出资占比65%。
项目实施机构(连云港市水利局)负责江苏连云港临洪河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前期政府审批相关工作。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资产出资方与通过法定方式选择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主要承担合作区域内,江苏连云港临洪河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以及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