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引进落户的项目须达到实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亿以上,且在项目投产后3年内实现年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上缴税收1亿元以上;到2022年项目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井开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以上、上缴税收6亿元以上。项目生产设备需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要求,不属于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设备。
项目建设优势: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硬件产业招商项目对符合上述招引方向和项目规模的项目,按照吉安市《关于推进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办发[2017]4号)和井冈山经开区《关于支持“1+3”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井开字[2017]40号)文件精神予以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