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格尔文化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项目背景: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是和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并列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上的三大史诗之一,也是享誉世界的长篇史诗。在和布克赛尔县土尔扈特部当中,演唱《江格尔》的队伍和演唱的篇章最多,研究《江格尔》的学者和专家认定我县是《江格尔》的发源地。按照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依法治县、团结安县、文化名县、资源强县、旅游兴县、生态美县”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景城一体、产城结合、业居统筹”的旅游产业发展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产业联动和旅游+融合发展,主客共享和服务民生”原则,把旅游产业作为进一步加快自治县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加以重点培育,合力打造“江格尔”国家级文化旅游精品品牌,努力把和布克赛尔县建设成为新疆着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国家知名的文化旅游示范区和享誉全国的文化旅游体验区.
项目建设内容:充分发挥《江格尔》文化旅游资源,依托和布克赛尔镇构建“一环、三园、四街”的旅游空间布局,先期重点开发建“东归文化园”旅游景区等基础配套设施。
投资规模及效益分析: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
政策方面:江格尔文化旅游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由自治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项目进展情况:江格尔文化“东归文化园”景区的面积已确定,景区建设总规、环境影响评估、可研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等工作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