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高新区将打造“智慧高新”运营平台,主要负责合肥高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智慧城市项目的顶层设计及深化、项目投资融资、项目建设的管理、项目的运营维护、智慧产业创新发展等。高新区将建设创新引领的科技人为型智慧城市,重点建设“3421”体系,即3大核心支撑平台(大数据平台、云计算平台、地理空间信息平台),4大业务应用(产业发展领域、社会管理领域、民生服务领域、基础设施管理),2大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智慧城市标准规范体系),1大城市运营中心(城市综合业务运营管理中心)。
项目优势:
合肥高新区智慧城市管理运营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报告由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建设发展局作为主体出具,已通过论证,未再单独出具审核意见。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由高新区财政局牵头并作为主体出具,已通过论证,未再单独出审核意见。
合肥高新区智慧城市管理运营项目计算期15年内,合肥高建设投资集团公司股权投资支出为10840万元,分5年支出,平均每年支出2168万元;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合肥高新区政府对本项目支出不高于13047.33万/年;政府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当项目投产后,每年按比例承担一定的风险支出。综合本项目计算结果、财政支出额及本县其他PPP项目支出数额预算,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各年度支出占当年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均在10%以内,并且本项目对合肥高新区公共预算支出影响很小。也就是说,合肥高新区智慧城市管理运营项目的财政支出在合肥高新区财政完全可承受范围之内,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对财政承受能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