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由德州市庆云县住建局负责实施,位于庆云县205国道以北。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约53628平方米,装设2×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B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投资总额3.69亿元,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其中政府方出资2000万元,享有项目公司20%的股权,社会资本方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万元,享有项目公司80%的股权。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原则上政府方所持股权不参与项目公司股权利润分红,但项目公司年度盈利超过合理利润的部分政府方按持股比例参与分红。项目投资所需的其他资金,由社会资本方承担融资责任,以项目公司名义通过银行贷款、保险信托资金或其他渠道融资获得.